专题频道: ·房地产法· 婚姻法· 刑法· 劳动法· 合同法 ·公司法· 证券法 ·行政法· 民法· 知识产权法· 交通安全法·物权法·反垄断法

法律吧上海站


相关链接:

您现在的位置: 法律吧 >> 合同范本 >> 技术合同范本 >> 文章正文
 
 -易申领系统技术服务协议
              编缉:佚名 来源: 不详   整理:法律吧 点击数: 关闭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易申领系统技术服务协议


 
加工贸易申领系统技术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海南? 代表处?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保障加工贸易申报系统的正常运行,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加工贸易申报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5?日内向乙方支付 800?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 信箱:?????
? 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内资/外资):____________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
技术支持电话为:65342724? 传真:65358465?信箱:hidbc@dofcom.gov.cn?
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若因甲方原因(如计算机故障)而造成无法使用系统,甲方又急需进行合同申报时,乙方可以每年免费5次为甲方提供录入平台和网络通道。
7、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10年。
8、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字体: 】 【打印】 【关闭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社会热点: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来自网上,仅供网友和法律研究学者交流和学习之用,不以任何商业为目的,如有侵权请告知本站.
    Copyright © 2004-2020 WWW.falvb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吧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50625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