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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登记条例》拟对姓名长度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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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登记条例》拟对姓名长度作出规定

我国汉族户籍人口姓名中,三字姓名占总人口的85.61%,而最长的姓名则达到了15个字。记者今天了解到,目前公民起名并没有字数限制,但按照《姓名登记条例(初稿)》,除少数民族以外,公民姓名长度将限制在6个字以内。

  三字名字占八成以上

  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昨天发布的一项最新姓名统计显示,全国汉族户籍人口中两字姓名的人数有1.6亿多,占到全国汉族户籍总人口的14.22%。而三字姓名的户籍人口有10亿多,占到全国汉族总人口的85.61%。姓名是4个字及以上的只有197万多人。

  汉族姓名最长15个字

  据统计,汉族的姓名超过10个字的并不多见,其中最长的姓名达到了15个字。姓名字数在10字以上的有近千人,其中10字姓名者594人,11字姓名者272人,12字姓名者有94人,13字姓名者和14字姓名者分别为33人和5人。据统计,汉族姓名字数10字以上的近千人中,97%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条例规定姓名最长可6字

  日前由公安部起草完成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对姓名长度作出规定,即除使用汉族以外其他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者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同时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自造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和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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