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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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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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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定: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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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如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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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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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规定: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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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送养未成年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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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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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第十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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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人可以再生育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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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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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第十九条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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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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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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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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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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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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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规定: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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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代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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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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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规定: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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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法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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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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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规定:第四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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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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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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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规定: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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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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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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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规定: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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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护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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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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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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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民行为能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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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1 16: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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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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